刑事辩护
尚德律己,梓匠轮舆
李某以姐夫的名义申请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,其通过人脉联系到了生产伪劣烟花的厂家,多次进得伪劣烟花并以低于正规烟花的价格销售2018年3月,长期从李某处进货倒卖烟花的张某被顾客举报售假,经检验,该顾客在张某处低价预定的烟花均为不合格烟花,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下,通过核对账单发现,所有不合格烟花的进货渠道均是李某,至此,李某的所有伪劣烟花终被查获。
法院审理
辩护人认为,李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。但是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可从轻处罚。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;并依法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。